
我今年55岁了。从上小学时起,我就听过一句话:“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。” 但最近,我在网上听了著名历史学家易中天先生的一场讲座,感觉他对这个问题提出了很有道理的质疑。
按照严格的定义,中国的“封建社会”实际上只有周朝存在过,而且它的持续时间大约为790年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为了说明这一点,我们需要先理解两个概念。
西周初期,周公旦辅佐武王和文王建立了周朝,并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制体系,这就是后来所称的“周礼”。周礼的核心是将整个社会划分为贵族和庶民两大阶层。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阶层——奴隶,但他们并没有基本的人权,而且社会地位极低,所以不在讨论范围内。
周朝的贵族阶层实际上还可以分成四个等级:天子、诸侯、大夫和士。这样,周代的“正常人”可以被分为五个等级:天子、诸侯、大夫、士和庶民。贵族阶层一般都能拥有封地、财富和军队,因此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对较好,很多贵族家庭实行一夫多妻制,尤其是天子、诸侯和大夫。然而,庶民阶层的生活则相当艰难,温饱已成奢望,何谈再娶妻子?
展开剩余75%这个背景是为了引出一个关键概念:正是因为贵族阶层一妻多妾,导致许多人拥有多个儿子,甚至几十个儿子。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:谁来继承贵族的财产、爵位和封地?周公在这方面做了严格的制度设计,那就是“嫡长子继承制”。简单来说,能够继承贵族遗产的必须是嫡子(正妻所生的儿子),并且必须是嫡子中的长子。也就是说,只有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才能继承父亲的遗产。
那么,如果正妻没有生育儿子,怎么办呢?贵族家庭当然有办法解决。他们可以废掉正妻,立一个有儿子的妾为妻,或者从庶子中选出一个作为继承人。到了春秋战国时期,这种情况变得复杂,但我们今天先不展开讨论。
现在我们理解了嫡子、庶子和嫡长子的区别,我们就可以回到封建这个话题了。在周代,封建是一个动词,指的是“封土建国”或“封土建家”,意味着给某个亲戚或功臣分封土地、建立国家或家族。
西周建立后,周文王将自己的领土划分为若干个诸侯国,并将这些土地封给自己的儿子、兄弟和功臣,任命他们为各自的国君。这种封地的行为被称为“封”。同时,周文王的嫡长子也会得到一块土地,成为太子,在父王去世前,太子虽然继承的只是父王国中的一部分,但他的地位显然是最高的。
这些诸侯们接管了自己的封地后,也会把土地划分给自己的儿子,形成“家”,这些家中的领主就被称为“家君”,也就是大夫。每一代国君和家君的继承人,都是由嫡长子来担任,继承父亲的封地和权利。
这整个过程从“封土”到“建国”或“建家”,实际上是两步:首先是“封”,即给某人封地;其次是“建”,即建立国君或家君的身份。这两个步骤合起来,称为“封建”。
值得注意的是,周代的封建与后来的社会制度有所不同。在周朝,封建制度下的国君和家君是有实权的,他们拥有自己的人民、土地、军队等,可以独立管理自己的“行政区”。然而,从秦朝开始到清朝结束的两千多年,中国基本上实行的是郡县制。各地方行政区的独立性大大降低,不再拥有军队等实际控制权,这与周代的“封建”制度已经完全不同。
新中国成立后,我们通常把秦朝以后、清朝之前的社会制度称为“封建社会”,而把周朝前期称为“奴隶社会”。这种划分其实存在问题,值得进一步讨论和澄清。我个人并不是学者,但听了易先生的讲座后,我也十分认同他的观点——中国真正的封建社会仅限于周朝,约有790年。而秦朝之后至清朝前的社会制度,称其为封建社会并不准确。
你觉得,这段历史该如何准确命名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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